低保是指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guī)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會救助制度。
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情形: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
(二)家庭銀行存款、證券、基金、債權、互聯(lián)網金融資產等資產總值人均低于當地2倍年低保標準;
(三)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船舶等(普通摩托車、殘疾人用于功能性補償代步的機動車輛除外);
(四)家庭成員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無房,或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積不高于上年度我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1.5倍,住房包括產權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五)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yè)中認繳出資額,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
低保邊緣家庭經濟狀況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情形:
(一)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的1.5倍;
(二)家庭銀行存款、證券、基金、債權、互聯(lián)網金融資產等資產總值人均低于當地4倍年低保標準;
(三)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1輛車且車輛價格低于當地12倍年低保標準;
(四)家庭成員名下僅有1套住房或無房,或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積不高于上年度我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1.5倍,住房包括產權住房,不包括宅基地住房;
(五)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yè)中認繳出資額,累計不超過15萬元。
向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提出申請,申請低保時,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
(二)申請及授權書;
(三)承諾如實填寫并簽字確認的家庭經濟狀況信息表。
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申請,或通過“鄂匯辦”APP提出申請,點此下載“鄂匯辦”APP。
具體網上辦理流程點擊“社會救助‘一件事’用戶操作手冊”查看。
問:什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下列人員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一)連續(xù)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二)在監(jiān)獄內服刑、在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三)被宣告失蹤或與家庭失去聯(lián)系滿兩年的人員;(四)省民政廳按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問:低保必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嗎?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單獨提出申請:(一)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以下統(tǒng)稱重度殘疾人),其他家庭中的成年無業(yè)重度殘疾人;(二)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ê币姴?,下同)的人員;(三)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問:獲得低保后還會被取消低保嗎?
答: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財產、居住地等狀況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當決定停止低保。低保家庭中有就業(yè)能力但未就業(yè)的成員應當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介紹的工作:無正當理由,連續(xù)3次拒絕接受介紹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的工作的,或有勞動條件不參加勞動的,多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決定減發(fā)或停發(fā)其本人的低保金。
您還可通過網上問政平臺進行在線咨詢。
特困人員供養(yǎng)是指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城鄉(xiāng)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救助供養(yǎng)。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范圍:(一)無勞動能力;(二)無生活來源;(三)無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所稱的無勞動能力:(一)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三)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guī)定的,應當認定為《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所稱的無生活來源。前款所稱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各類收入。中央確定的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礎養(yǎng)老金、基本醫(y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優(yōu)待撫恤金、高齡津貼不計入在內。
法定義務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所稱的無履行義務能力:(一)特困人員;(二)60周歲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三)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guī)定的;(四)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guī)定的;(五)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jiān)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guī)定的;(六)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同時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條件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認定條件的未成年人,選擇申請納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圍的,不再認定為特困人員。
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如下: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二)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情況的書面聲明;
(三)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
(四)殘疾人應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提出特困人員認定申請,或通過“鄂匯辦”APP提出申請,點此下載“鄂匯辦”APP。
具體網上辦理流程點擊“社會救助‘一件事’用戶操作手冊”查看。
問: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有哪幾項?
答: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有以下六項(一)自主吃飯;(二)自主穿衣;(三)自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廁;(五)室內自主行走;(六)自主洗澡。
特困人員生活自理狀況6項指標全部達到的,可以視為具備生活自理能力;有3項以下(含3項)指標不能達到的,可以視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項以上(含4項)指標不能達到的,可以視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
問:什么情況會終止救助供養(yǎng)?
答:以下情形會終止救助供養(yǎng)(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二)具備或者恢復勞動能力;(三)依法被判處刑罰,且在監(jiān)獄服刑;(四)收入和財產狀況不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五)法定義務人具有了履行義務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法定義務人;(六)自愿申請退出救助供養(yǎng)。
您還可通過網上問政平臺進行在線咨詢。
臨時救助是國家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根據對象困難情況和困難情形確定救助標準:
臨時救助金額不超過當地月城市低保標準4倍的,縣級民政部門可以委托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超過當地月城市低保標準4倍但未超過12倍的,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核確認。
發(fā)生重大生活困難的,臨時救助金額達到12倍城市低保標準上限仍不能解決其急難問題,可以發(fā)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xié)調機制的作用,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研究確定臨時救助金額。
臨時救助對象分為急難型和支出型,不針對特定人群、身份,只確定是否發(fā)生突發(fā)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救助人數按實際遭遇困難人數確定。
急難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事件;因家庭成員突發(fā)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個人。
支出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教育、醫(y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員、監(jiān)測戶、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及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等困難家庭。
凡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xiāng)居民家庭或個人均可向戶籍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救助申請;受申請人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單位、個人可以代為提出臨時救助申請。
1、依申請受理。對于具有本地戶籍或持有當地居住證的,由當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對遭遇急難型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可向急難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
2、主動發(fā)現受理。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發(fā)現或接到有關部門、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報告救助線索后,應主動核查情況,對于其中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應協(xié)助其申請救助并受理。
申請臨時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居住證等有效身份證件;(二)家庭或個人遭遇困難證明材料。急難型救助對象可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遭遇困難事項證明,其他材料、手續(xù)可后續(xù)補齊;支出型救助對象參照低保申請?zhí)峤凰璨牧稀?/p>
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提出申請,或通過“鄂匯辦”APP提出申請,點此下載“鄂匯辦”APP。
具體網上辦理流程點擊“社會救助‘一件事’用戶操作手冊”查看
問:急難型救助對象如何認定?
答:發(fā)生火災、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家庭成員突發(fā)重大疾病,需緊急入院搶救;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急難型救助對象,只需確定是否發(fā)生急難事項影響到基本生活且依靠自身無力克服當前困難,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即可實施救助。
問:支出型救助對象如何認定?
答:支出型救助對象主要是低保家庭、特困人員、監(jiān)測戶、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及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等困難家庭因教育、醫(y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生活難以為繼,即可納入救助范圍。
您還可通過網上問政平臺進行在線咨詢。